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单位
从事利用与公用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的单位需要办理此证。
从事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也必须办理此证书。
许可证申请材料
1 申请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开出的单位介绍信
2 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分公司营业执照
4 验资报告
5 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6 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应包含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7 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许可证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和专业人员;
3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 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5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 *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