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shebao证明及员工证明文件
3、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
4、公司章程
5、 (不少于三名)从事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和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