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什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特别是游戏、社交直播、动漫、音乐类等,想要产品上线,申请支付通道,是必须要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行,这是必备条件!
那具体哪类公司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公司只要涉及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例如:网络游戏、游戏交易、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网站、小说类、网络表演直播类等文化产品)在上线时必须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才行。
国家文化部针对网络文化活动给出了一个定义: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机、移动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那不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后果吗?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如下:
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国务院*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11条规定到:
当然处罚总是绕不过罚款滴,《办法》第13条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你可能会说,才罚1万,也不多嘛。别急,《办法》第15条:无证经营还会被记入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
这一招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将是不小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