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新兴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发展快、势头猛、不规范、问题多,形成对主流作品“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对网络传播秩序造成冲击。《通知》聚焦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强调,坚持内容为王,加强前置管理,充分挖掘广播电视媒体和专业机构的网络微短剧原创潜能,从而壮大正能量供给体系推动网络微短剧传播秩序持续规范、内容质量稳步提升。
网络微短剧与网络剧同一标准管理
近年来,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微短剧快速发展。因其制作成本低、内容轻量化、传播分众化等特征,受众和创作主体扩展迅速,但也导致了作品质量参差不齐。而新兴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的出现,利用技术手段脱离监管,形成了对主流作品“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对网络传播秩序造成冲击。
《通知》指出,严肃、扎实开展“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聚焦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格调低下、审美恶俗等内容的“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对存在问题的网络微短剧,采取责令整改或下线处理;对传播违规网络微短剧的“小程序”及其开办主体,视情节轻重,采取断链、下线、下架、注销备案、停止接入服务、吊销相关许可、联合惩戒等相应措施;对内部管理制度缺失或松懈、安全隐患较大、问题整治不到位的“小程序”接入和分发平台,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整改、严肃处置。指导重点视听平台完善算法和推送机制,加大优质网络微短剧推送,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视听空间。
网络微短剧与网络剧、网络电影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进行管理。严格许可证发放,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网络微短剧,发放《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获证作品上线播出时,应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统一标识和许可证号,接受公众监督和上线全周期监管。没有获得发行许可证的网络微短剧逐步退出首页首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