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换言之,“无偿”提供服务活动的平台只需进行网站备案。例如电商平台,如果仅有自营商品,不涉及商铺入驻的,属于经营主体销售渠道的延伸,则进行网站备案即可。
如果有商家入驻的平台因涉及向商家收取技术服务费、平台管理费等费用,则属于“经营”电信业务,需要办理相应许可证;如果是论坛、社交平台等涉及“有偿”服务的内容平台,则也需申请相应许可证。
平台提供有偿提供服务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此外,也常有客户关心,若是通过小程序经营电商业务,是否要办理许可证?就此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早些时候,要求经营性小程序应当办理许可证,但由于小程序本质上是嵌入中的,理论上由本身取得该许可证即可。笔者也就该问题与腾讯进行过沟通,腾讯虽未取消这一项许可证要求,但小程序guanfangwangzhan已将相关要求更改为提交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二者选一。其他诸如在有赞商城或微店中开设店铺,也不需要办理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