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的定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活动,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其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办理要求: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4.有确定的域名(域名备案须在申请公司的名下,且网页能正常访问)
5.游戏类的必须先取得软件著作权。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2、企业章程(三个月以内的调档件)
3、股东、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身份证(现场核对原件)。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调档件),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二级股东以内需核对原件)
5、业务范围说明,其内容必须包含:包括公司简介,人员构成,设备及场地情况,申请项目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方案等
6、域名证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