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爆发时代,网络电影、网剧、网络短视频等一些了业务非常火爆,不断的有各种经纪、影视发行等公司纷纷成立。但是想要开展这些业务,必须获得相关的许可证才可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从事影视制作、摄影、拍摄、动画、综艺节目等业务所需要取得的许可证,在取得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影视等相关业务,并且,外资不得申请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外资占股也不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以及相关的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的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者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写一份书面申请书
2、一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
4、因要求申请企业法人需无违法犯罪记录,所以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的身份证明、简历、及至少三名专业人员的专业证明、和正式发布过的产品
7、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平面建筑图等材料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应该依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合格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应补齐的材料。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的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注意事项
(1)此证件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30日内,办理延续,许可有效期延用两年,未办理延续,许可视作失效。
(2)公司在取得广播证之后,需要做月报,季报,年报手续,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抄报就行,如电视剧,电影,综艺或者网络剧,专栏专题一类的,做了多少分钟,就填多少分钟,如实填报之后,年终汇总,会自动生成,如果不按流程进行处理的话,引发的后果是公司业绩将会视为不合格,许可到期,广电局将不予延续,请各企业负责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