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音乐网文的要求
1.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章程;
3.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及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8名以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音乐,可以说是人们精神寄托的一种主要方式,无论是心情好还是心情不好,亦或者遇到什么苦难挫折,很多人都会选择听歌来缓解自身的心情。因此,现在的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音乐播放软件,争相掠夺流量,以求获取更多的效益。
音乐文网文是指通过网络运行或经营网络音乐产品等进行商业化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音乐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得到当地文化局的同意或认可,由文化局颁发音乐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牌照,简称音乐类文网文证。
网络音乐产品:是指用数字化方式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广电网等信息网络,以在线播放和网络下载等形式进行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乐曲以及有画面作为音乐产品辅助手段的MV等。
网络音乐活动经营方式向用户收费点播、下载、经营广告业务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下载收入分成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