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首先,要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其次,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经营范围为包含“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或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再次,外商投资占比不得超过申请公司的50%。
*后,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运营经验。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域名证书
3.符合申请要求的网站
4.近期1个月的3位员工所上社保
5.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一级股东中自然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提供证照彩色扫描件。
7.全部外方投资者的企业登记相关证照(相当于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自然人股东证件扫描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8.外方主要投资者提供运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网站截图、域名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