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明和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哪个部门审批的?
,简称,是指利用互联网经营网络文化产品的许可证,是目前互联网行业热门的许可。
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定义的网络文化产品主要包括;网络游戏,网络直播表演,网络音乐产品,网络文化节目视频播放,网络动漫,网络比赛,网络等等,凡是网站或app涉及以上项目均需要具备此证,方可上线经营。
办理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文件
3、公司设立章程
4、网站域名证书
5、企业注册地址的产权文件或房屋租赁凭证(部分省份需要)
6、公司名下八名技术人员的明或者明(部分省份需要)
7、企业注册资金的报告(部分省份需要)
审批部门:
各省、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
那么申请直播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1、基本情况表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
3、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复印件;
4、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的复印件及简历;(若股东为企业的需要提供股东公司营业执照以及股东公司的公司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复印件及简历,直至追溯到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