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都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包括:
1、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办理时间:
一般为20工作日,具体完成时间以当地审批部门为准。
-主要针对的是网络文化业务,又可称为,它是经营性的互联网网络文化活动的企业必须要办理的从业,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在力。办理的部门是文化行政部门,企业在办理该证书前需要对办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准备。
网络文化活动从业证书的办理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涉及到企业的业务和企业构成或投资人等等多方面的内容,所以企业在办理该证书时要多加注意。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满足的材料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文件(如报告、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明和明文件(如、书和复印件);
七、工作场所使用权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复印件);
八、业务发展报告;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