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哪个部门审批的?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利用互联网经营网络文化产品的许可证,是目前互联网行业热门的许可。
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定义的网络文化产品主要包括;网络游戏,网络直播表演,网络音乐产品,网络文化节目视频播放,网络动漫,网络比赛,网络等等,凡是网站或app涉及以上项目均需要具备此证,方可上线经营。
办理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的文件
3、公司设立章程
4、网站域名证书
5、企业注册地址的产权文件或房屋租赁凭证(部分省份需要)
6、公司名下八名技术人员的明或者明(部分省份需要)
7、企业注册资金的报告(部分省份需要)
审批部门:
各省、直辖市文化主管部门
办理直播需要满足的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必须为纯内资企业)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