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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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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下图就是未办理 ICP许可证:B25信息服务业务;主要用作于信息发布及经营性收付费功能,是经营性网站必备的经营资质。 EDI许可证: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用作于电商类网站,具有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功能,是电商及交易类网站平台必备的经营资质。 呼叫中心业务许可证:B24呼叫中心业务;用作于坐席外包,外呼的功能,是呼叫中心必备的资质。 SP许可证:B25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端业务,用作于手机端的短信、彩信、手机定位等功能,是从事SP服务的企业必备的经营资质。 IDC许可证:B1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数据中心业务,用作于服务器租赁、托管的业务,是数据中心、机房必备的经营资质。 CDN许可证:B12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内容分发业务,用作于节点加速,数据分流的功能,是从事CDN服务企业必备的经营资质。 ISP许可证:B1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主要用作于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的业务,是从事ISP服务的企业必备的经营资质。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四)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六)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一)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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