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的运营属于通过互联网方式传播“唱歌、跳舞、等”活动,已经属于“演出剧(节)目、表演”类的网络文化经营申请范畴。无被视为无证经营!
网络文化经营文化许可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的书面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文件;
4、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明和明文件;
5、工作场所使用权文件;
6、业务发展报告;
7、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和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9、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10、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2、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13、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