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许可证属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分为全国范围的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和省内范围的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对于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和地网呼叫中心许可证续期不完全不同的。
全网呼叫中心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续期的申请,否则当许可证过期,则许可证直接作废,企业想继续经营外呼业务,就需要重新申请呼叫中心许可证。
续期注意事项:
1、呼叫中心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构申请继续呼叫中心许可证;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构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本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呼叫中心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不得延期。
2、申请续期呼叫中心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证明文件.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期.许可证上规定的各种电信业务类型,部分业务已开通,部分业务未开通,开通业务有效期届满继续,未开通业务有效期届满不继续。
3、企业提交续期呼叫中心许可证申请时,应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包括开业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管理机构有效期届满不得继续,并给予警告。申请人不得在一年内再次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需要条件:
1、 《业务申请信息表》 ;
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 “电信业务”相关);
3、一级股东证明材料;
4、法人身份证;
5、3个人近期1个月社保证明(实地核查需要全部在场) ;
6、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一致(场地**不少于50平);
7、呼叫中心系统、400、与运营商签订的协议;
8、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9、设备合同及发票;
10、呼入录音;
11、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