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的文化活动分成经营和非经营两种。经营网络文化主题活动就是指以盈利为目地,根据向互联网客户收取费用或是根据电子商务、广告宣传、冠名赞助等方式,向互联网客户提供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主题活动。
涉及到互联网上经营的文化产品或服务项目(经营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上音乐、日本动漫、小说集等文化产品),必须获得文网文许可证才可以进行申请注册。
或其他企业业务拓展到互联网上经营性文化产品的,在网址发布以前,还需向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办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些企业在申请公众号时,会被规定提供网络文化许可证,因而,企业在运营公众号时,要清楚自己的经营范围是不是触碰到了互联网上的文化活动,假如触碰到了,就必须进行文网文的办理,反之则不必办理。